交通事故后,问题未解决,肇事方能否提出车辆,取走驾驶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8:06:00
交通事故后,问题未解决,肇事方能否提出车辆,取走驾驶证

是否能够取出来车,和双方是否有无调解无关,甚至和肇事方是否赔钱也没有关系,只和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关。一般来说,车辆最多扣车30天。30天足够检验和出事故责任书。检验完毕5天内必须出事故责任书,并且放车。

  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得到双方的认可。一方不认可可以申请复核,复核一般是只1次。复核过后如果还不认可,只能上法院。此时交通队会放车。唯一能够阻止放车的办法还是通过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是这也要花钱的,而且一旦证明是没有必要的,还要赔偿车辆被扣留期间的损失。

  【扣押时间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还车辆依据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发还车辆依据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是否能够取出来车,和双方是否有无调解无关,甚至和肇事方是否赔钱也没有关系,只和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关。一般来说,车辆最多扣车30天。30天足够检验和出事故责任书。检验完毕5天内必须出事故责任书,并且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