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是行政行为吗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4:18:04
根据规定,残联应受政府委托征收就业保障金,而残联却以自己的名义征收,这算行政行为吗,为什么

残疾人联合会是社团法人,没有政府委托不属于行政行为。

残疾人联合会是社团法人,不是行政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八条 第二款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残联应受政府委托征收就业保障金,而残联却以自己的名义征收” 受政府委托征收是国家行为,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以授权部门为被告。以自己名义收的钱就不是国家行为。

残联属人民团体,无执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