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未成年的儿子,跟到父亲,父亲去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2:38:49
父母离异,未成年的儿子,跟到父亲,父亲去世,遗嘱上写到把所有遗产全部给未成年的儿子,母亲是否还拥有继承权利?如果全是这个儿子,他什么时候才能使用?

已经离婚了 母亲就没有继承权了。。。 所以全部按照医嘱上写的。。

随时都可以使用的呀。。这个不分成年和未成年的、

已经离婚,财产已分割母亲已没有继承权。
小孩可以随时使用。

如果离婚时夫妻财产已分割完,则其没有权利。小孩成年后可支配自己的财产,或者16岁后可以打工维持自己生活的也行。

应该是给孩子的,但是孩子没有成年的话,应该是由监护人负责保管吧,直到孩子成年..

母亲没有继承权,因为继承法规定是夫妻,而已经离异说明现在父亲与母亲并无夫妻关系,所以没有继承权。
孩子是法定继承人,而且遗嘱上明确规定孩子继承其父全部财产,所以财产有孩子继承,但是孩子继承的遗产是否现在就能使用,要看孩子的年龄,具体如下: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
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而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所谓无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但是无行为能力人还要根据其具体情况来决定部分事情,即:但是,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民事活动都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无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一些根据其年龄、智力事实上可以理解的行为或不会损害其利益的行为,比如购买一块橡皮,接收奖励、赠与等等
无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
1、纯粹受益和行为能力以内的细小民事行为有效;
2、其他行为均无效;
3、如果定理合同,合同本身不能成立。
所以根据以上条例,我们可以看出,孩子现在是否能使用财产决定于孩子现在的年龄是否已经年满10周岁,如果孩子未满十周岁,但是却可以判断简单的事情,哪么在简单的事情上孩子是享有财产使用权的,而只有当孩子无法判断时才会由其法定监护人行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