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品牌侵权吗?针对这样的平台我们这么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3:30:38
我公司生产并销售的产品,品牌“邦士度(BASTO)”但是近期在网络上出现了我司的产品在销售,品牌也是“邦士度(BASTO)”并非我司授权,销售的价格极低,给我的客户、品牌形象带来了很多负面的影响。在一个网络平台发布投诉对方的回复是以下的对话:
您好!
品牌侵权的资料在附件中请查收,如果有资料不全或别的问题请及时给我联系,祝您工作愉快。
盼复
恭祝商祺!
贵方的邮件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贵公司投诉问题,核实先前是投诉专利侵权的问题,而现投诉内容为商标侵权,故需要重新审核,另,根据贵方在商标函中陈述“侵权方式:品牌使用”,烦请具体说明判断侵权依据,我们收到后核实。
此致
敬礼

您好!
并非我司授权的品牌经销商,我司是不允许对方销售我司品牌的产品。这个理由充分吗?
盼复
恭祝商祺
敬启者:
贵方的邮件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贵方指证的产品信息的确是商标权人或其委托人生产的,则该卖家发布商品的图片上出现的商标权人原有的标识以及卖家在文字描述上对商品的呼叫均不是相关法律、法规所定义的商标侵权。
此致
敬礼

您好!

请问是不是你们这个网站名称也是谁都可以使用啊?我申请的品牌,没有我的授权别人可以随便使用吗?你们提供一个平台是给一些商户随意的使用任何公司的品牌吗?看看易趣,法国的几个大的品牌是怎么联合状告他们的平台,赔了多少钱。

商标一旦注册成功就受法律保护,对方很明显是侵犯了贵公司的商标专有权,贵公司可以通过公证取证网页,到工商投诉。必要时可付诸法律。要求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如需详细了解,请与盘古知识产权网资深知识产权专家联系:414528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