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把钱包和手机放我包里一块逛街,被盗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3:59:12
朋友把钱包和手机放我包里一块逛街,被盗了。我的手机和钱包也都丢了,现在她说让我给她2000,大家说能对吗?我处于道义给她500,她不干。怎么办呢?
后来她说他的钱包里面还有一条金链子,值2000多,总价5000.让我陪2000,已经是小部分了。

东西丢了,大家都是受害者。怎么能这样把自己的痛苦都转给一个人呢。又不是自己偷得,是小偷偷走了。你一分钱都没有给她的必要,她既然这样,这种朋友就已经没有做朋友的意思了,如果她非要和你做敌人那么很遗憾,你不用搭理她,同时你就是给了她那么多钱,你们俩的关系也已经无法挽救了。不用给,你在法律上没有责任,在道义上也没有。而且你也是受害者。真瞧不起这种人,她这是在讹诈,这种贪小便宜的小农意识很另人恶心,不要给她任何东西! 2楼补,你说的不对!保管的关系不成立,她的朋友没并有交给她保管的费用,所以她没有享受到利益也就没有履行义务的必要,真怀疑你懂不懂法律!

东西是小偷顺手牵走的,而楼主是最后一个当事人,所以有责任。
包赔是应该的,但是人情关系在这儿呢,你朋友太认钱了。。。。。。。
只能这么说了,既然把钱看得这个重要,这样的朋友,不做也罢。

这样的朋友 不要也罢
服了 交友不慎
不过 说归说

从法律上来说,你是有责任的。
朋友把钱包和手机放你的包里,你同意了,就是形成了事实上的“保管关系”,你就有责任不让她的东西遗失。
现在,她的东西被遗失了,你是有过失的,所以适当赔偿是应该的。

如果是我的话,就给她2000元。不过,双方要写一个文书:一是证明这钱是她要的,不是你自愿给她的,以便今后能说得清楚。二是算是把这事儿了了。钱的事了了,朋友的事也了了。三是做一个纪念。警示自己,也警示他人,作为交友不慎的教训。

给她两千,然后断交,2000块能认清一个人的为人,值!!!!!!!!!1

这种事情怎么好意思让人家赔 唉! 自己认倒霉就得了 朋友是能用金钱买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