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预收货款在外汇管理局网上登记的事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5:53:18
1、什么时候做合同登记
2、客户分批打来货款,对应同一个合同,那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时合同金额和预收货款总金额怎么写,预收货款总金额时写水单上的“入账金额”还是客户打过钱来的没扣手续费的金额。
3、提款登记时“收汇金额”和“该出口项下预收货款金额”要一致吗?这两个金额是水单上的“入账金额”还是客户打过钱来的没扣手续费的金额。这些金额的填写是不是要和“合同登记”中的预收货款总金额一致呢?
例,合同金额是20万,分三次汇,现收到两笔,7万和12万,扣除手续费后 分别是6.9和11.9,对应刚才请教的金额应该怎么填写。
4、我在青岛,超过多少预收要到外汇局去亲自申请呢?
我是刚刚接触这一块,很菜 希望能详细解说,谢谢

1.可以在合同签订之时做合同登记,也可以在预收款收到之后做合同登记,但是合同登记必须在提款登记之前.

2.合同金额和预收款的总金额都填写合同上面实际签订的金额,不用管是分几批收到的多少钱.可填写未扣手续费的金额.

3.收汇金额指的是你本次收到多少款,比如你该合同项下规定了预收20万,你第一次收到了7万,第二次收到了12万,就要做两次提款登记.第一次"收汇金额"即为7万,“该出口项下预收货款金额”即为20万,以此类推.金额可填未扣手续费的金额.提款登记的金额和合同登记中的金额不一定需要完全一致.

4.如果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做完,电子口岸里面的额度仍然不够你们结汇.就去外汇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