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中办的医保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2:24:00
事情是这样的:先在A公司做了1年!辞职后大概在三个月后又在B公司上班了!至11月时B公司人事部人员通知我需要补交这期间的医保金额!金额高达1000元左右,这怎么会事?医保不可以把以前的退掉从新办的么?这怎么算的?请懂的来回答!帮朋友问的!分不多~只想求个帮助,不是注重于悬赏哈!

补缴的,不光是医疗保险,还有养老保险的。就医保而言要不要补缴,要看欠费时间长度和参保当地的规定。在我们武汉,就是要补缴,医保若是欠费三个月以上可以不补缴医保,养老保险要补缴。

每个人只有一个账户,不能像电话卡一样不要了重办一个,所以你在离职期间(没领失业金)应该由你自己交保险费用,没交就是欠费,好像还要加点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