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 摔倒受伤 算不算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8:44:17
这几天天冷 前几天下雨又下雪 早上 上班途中 摔倒受伤 算不算工伤? 公司能赔偿医疗费用吗? 公司我才上半个月
我自己先去做的检查 手腕处骨折 花了进1000元 收据什么的都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本条例14条6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本案中职工是在上班途中摔倒受伤,因此,不符合上述规定,很难认定为工伤,但可以和公司协商,看能不能视为工伤对待。

是不算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因此,在上班途中自己摔倒而导致受伤的话,是不能够被认定为工伤的。

算工伤,可以的到公司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上下班自己发生的意外不算工伤

上下班自己发生的意外不算工伤。上班来到单位至下班离开单位这期间发生意外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