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罚款最高不能超过工人工资的20%。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5:00:30
如题,工资是指月工资还是日工资?具体的条款是在哪?江苏省优美有相关的规定或是国家哪些法规适用,请给出条款,谢谢!
那如果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呢,只是违反了公司的某些规定,那怎么处罚呢?

我们是服装厂,采用的是计件制工资,没有固定工资和奖金,怎么扣?

昨天就告诉你了 你怎么就不信呢
罚款 是行政部门的专署权利 如果你单位用罚款来扣你工资 那是不对的 你可以举报他们的
罚款只能有事业单位执行 懂不懂啊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开奖惩单啊````很简单的事``
比如一个人奖金本来是500 你跟他说现在是400 如果 你这个月没迟到 奖励你100 如果有迟到 那你就没100元奖励
你只能以这种方式 懂不

广东胡律师:

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但不能超过员工月工资的20%。

这个条款在08年6月就取消了。

单位已无权再罚劳动者的款,罚款只有国家行政部门来进行。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00号第三条规定“关于企业对因内部承包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可否扣发工资问题。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七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六条规定精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