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漠拉比法典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11:07:25

关于财产方面的的犯罪惩罚性赔偿(第6-25条)贯穿私有或宫廷神庙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对于盗窃罪的行为,处死刑或30倍的罚金
关于商业的惩罚性赔偿(第67-111条)塔木卡(拥有相当资本的坐庄商人)将现金交予或货物交予“沙马鲁”(普通行商),远销外地,法律对于毁约有明确规定,当沙马鲁向塔木卡结算银价毕,当即取得盖印的结算收据,以作法律凭证。对于塔木卡和沙马鲁之间的互相欺诈行为,法官将根据凭证、证人宣誓等做出加倍赔偿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