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衣服手机被偷,是谁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2:29:46
今天中午,我在真维斯试衣服,

当时是俩售货员来接待我,在试衣服的同时我旁边有个男的一直在转悠,

我想着是老板了。。就没注意。。

试完衣服后,我穿上自己的衣服后,才发现右边的兜被拉开了。

手机也就不见了。。然后售货员她们就赶紧打我的电话,一打可关机了。。

然后我说看摄像头了,她们说没装,当时我也没报警。。

之后我回到家,越想越觉得难受。。

我想请问下,在这种情况下,真维斯应不应该承担责任??还是我自认倒霉。。。

咱不懂法啊。。。就将心比心个
如果咱是那卖衣服的。。。肯定觉得不该承担责任。。。咱店里来了小偷我有啥办法 人家脸上也没写着小偷俩字 而且也许是小本经营装不起摄像头。。应该也没有哪个法律规定开店就要装摄像头。。。是不。。
随便说说。。。

是他们的责任的

可怜的孩子就算是他们的责任你也没辙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在消费者消费期间商家应保护消费者人身权益,索赔

自己以后注意就行了

是双方的责任。
第一:你的意识不强。
第二:他们没有安装摄像头……这个很关键。
你说你看见了,他们说没有安装。
如果你要追寻到底的话,服装店要赔你一定的金额的。
根据我国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当中明确的指出:
1.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5.获取赔偿权。获取赔偿权也称作消费者的求偿权,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享有求偿权的主体包括:(1)商品的购买者、使用者;(2)服务的接受者;(3)第三人,指消费者之外的因某种原因在事故发生现场而受到损害的人。求偿的内容包括:(1)人身损害的赔偿,无论是生命健康还是精神方面的损害均可要求赔偿;(2)财产损害的赔偿,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包括直接损失及可得利益的损失。
9.监督批评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监督权是上述各项权利的必然延伸,对消费者权利的切实实现至关重要。这种监督权的表现,一是有权对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提出检举或控告;二是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对其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检举、控告;三是表现为对消费者权益工作的批评、建议权。

(二)经营者的义务
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应当做到:(1)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标明正确使用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