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一个公正的说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20:43
我现在一直处于悲痛中,我爸爸是装修木匠,在干活期间摔下来,不幸身亡。这个活是某信用社包给一个姓刘的,他借的建筑工司的营业执照,找到罗某,他是有资质的装饰装潢个体经营者,我爸爸在他那干活已经很多年了,一有活就找我爸爸去装修,一天一百元,有时多一点,我的手上有他给我爸爸开的工资表,这次出事,他就说和我爸爸是合伙关系,我找到和我爸爸一起干活的几个人,他们都说到哪都是合伙关系,我爸爸并不认识姓刘的,我找到姓刘的他说“活”是一个公司包的,他只是帮忙联系,我们买罗某的材料,罗某负责按装,我不认识你父亲,我们没责任,我们家现在很悲痛,又不是很富裕,也没打过官司,我爸爸和罗某不是雇佣关系么?谁能帮帮我,我到底应该怎么办?我一个女孩现在要承担起一个家,我好累啊!希望哪位律师帮我分析一下,我在这里谢谢大家了!
我爸爸有时也上别的老板那干活,那是在罗某没活时。

一:听你叙述,按我理解,你父亲应该是个打零工的性质。跟姓刘的按日日结工资。这个算雇佣关系,不算合伙关系。

民法上认为,谁主张,谁举证。一旦上法庭,他们负责证明是合伙关系,他们要拿出合伙协议来,这不容易。

而你证明雇佣关系很容易,你有工资表。

二。其实你不必拘泥是否为长期雇佣关系,须知法律上的雇工人身损害民事赔偿,并不是建立在长期雇用基础上的。只要出事这一天是你父亲在帮姓刘的干活,他就是在雇工。

你索赔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上说,你不能向信用社索赔。但是现在只要肯闹,还是能获得赔偿的。姓刘的不好说话,你家族若势力大,这也是一条路。

四:找个好律师,跟他说,打赢了官司分他30%,约定打完官司后付款,这个官司还是打得赢的。

这官司不找律师,很困难很困难。一定要找个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