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告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2:15:25
去年初,我用相亲的方式与她“结婚”了,但是结婚后她不想好好过日子,老是跟我冷战,现在快一年了,她不吭不声 的辞工走了,也不说分手,也不回家!我被她折磨了一年,我觉得反正日子是没法过了,我想要回我的钱!我不能人财两失吧!你们说,想我这样的情况,如果告她可以胜诉吗?请懂法的朋友给点建议!我给了“结婚钱”26000,加上其他开销,差不多40000多!
我们没有婚姻登记,我们也没有发生任何关系

结婚的彩礼是可以要回的,婚姻法有规定,为了防止骗婚

你还能找到她吧
她没跟别人好吧
如果没有
基本就是你们自己的感情问题
法律管不上

这里所谓的结婚钱应该是礼金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双方所有.意思就是说结了婚后赚的钱是两个人都有份的,可对半分.

而礼金方面,你付给了另一半.现在要取回礼金,可能性很小.那得看看她把礼金花是否花在家庭里了.否的话,她就没尽到妻子的责任了.

最后,希望您可以跟妻子和好如初,毕竟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1.订婚钱及你为结婚所花费的钱都不能追回来了。除非你们没有共同生活过,或者没办结婚登记,再就是给了她订婚钱使你的生活非常困难。
再有,就是犯罪了,一般不会是这个——骗婚。
2.如果你实在想离婚,到派出所报案,然后到法院宣告她失踪,要求与她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你们没登记,就不需要离婚了。

如果那26000元是礼金的话,我认为可以看做是一种合同的附带条件~你们只是事实婚姻的话,合同就应该没有生效,可以要回,其他的只能看作赠与,不能要回!

可以起诉离婚
彩礼钱要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