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事被下属短信侮辱是违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1:48:43
公司一名工人(冯)因重病与公司终止合同,经理命我到员工宿舍帮有病的工人收拾行旅,在收拾东西时把别的员工(李)的一件衣服都交给了(冯),
在(冯)离开公司的第三天,(李)发觉不见了衣服后,就打电话给我,说我拿了他的衣服,说他没有衣服穿,如果他冻出什么问题,后果要我全权负责,要挟我把领导手机号码给他,因我没有给领导手机号码,他就说:"你好自为之吧,是你拿了走了我的衣服,你给我记住了,”还冤枉我做了一些我没有做过的事,听到这些话就挂了电话;
之后他就发短信来说:“你这个"狗闸种",怪不得某人给你出卖了,你给我记住,是你拿了我的衣服”
当时离职的(冯)也点算过这些行旅,说这些东西都是他的,后来回到家后才发现多拿了(李)的衣服,也向公司承认了是自己拿到了(李)的衣服,说没时间把衣服带回公司,(李)也知道的,我收拾东西只是相当一个见证人,见证冯(都)带走了什么,最后还是(冯)认同这东西都是他自己的才可以带走;
这位(李)员工本来就打算不在公司干了,想要公司给他这样那样陪尝金,一直就想在公司搞事的,前两个月曾经到劳动局告公司,和领导斗法,故意想找证据去告公司,现在是没有把公司任何人放在眼里,在他眼里,每位想继续在公司混的人都成了他的敌人, 这种人是明知自己活不长了,也想找别人去陪葬的 ,还用一些小事要挟我帮他做一些背叛领导的事

这种事情还是你们私下解决吧!首先你也存在部分过失哦

首先,你为什么要把他的衣服给“冯”呢?是故意还是你无意弄错的?
如果是故意的,你该被骂!
如果是无意的,你应该为“李”追回那件衣服,或者赔偿一件衣服给“李”。
至于“李”,他的个人素质当然是比较低下,但是这个不能成为你不理睬他的任何理由。
在职场,由于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发生这样的事实是常见的,关键是自己要做好工作,不要出些纰漏授人以柄。
你在“补充”里说的话,对你的问题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那是他的事,不是你的问题。
还有,你这算什么“因公被下属侮辱”,明明是你自己造成的错误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