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律届高手指点遗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4:17:38
我父亲两年前去世了。留下来两套房子。继承人只有我和我奶奶。房证和死亡证明全都被我奶奶拿去了,但并未更名。也就是说现在遗产属于共生共有关系。但我不想通过打官司来解决这个问题。我想问一下。若是我奶奶百年之后了。我父亲留下的遗产是不是就只有我有继承权了。还是我奶奶的继承人也有权利去争我父亲留下来的遗产。
我很希望不伤和气,通过协商就能解决问题。但他们视乎对于这个问题极为敏感。一提到就会神经过敏,还打着帮我管着的旗号。但现在有点弄不懂,他们的“帮我管”真的是为我好么。我已经25岁了。
请大家启发启发我,怎样能不伤和气解决这个问题。

你父亲的遗产你和你奶奶各分得一半,你奶奶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她的合法第一继承人比如你的姑姑叔叔们平均分得,而你的父亲已去世,你可以代位继承,与姑姑叔叔们享有均等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你父亲的遗产最后你享有1/2+奶奶那1/2的1/x。(x为你奶奶的子女数)

你可以依据代位继承来继承你父亲应当享有的份额,但如果你奶奶还有其他继承人的话,那么你父亲遗产的一半(即你跟你奶奶享有的份额)是由你跟你奶奶的其他继承人共同来继承的

遗产原则上你祖母和你均分,而你奶奶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属于奶奶继承的那部分财产,而且你有权代位继承你祖母的一部分遗产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你所述情形属于法定继承。对于你父亲留下的遗产,你和奶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各享有50%的继承权。
2、现你奶奶把所有产权证占为己有,其实她并无完全产权,你大可不必担心。因为产权人仍是你父亲,而你和奶奶是法定的继承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为了节省一笔产权过户费,你可以等你奶奶百年后,把自己应继承的份额一并办理产权证。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你奶奶在世时,你和奶奶未对你父亲留下的遗产进行分割,而是在你奶奶百年后才进行对二套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则产生代位继承的问题。即:你和奶奶是你父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各享有50%的份额。其中你奶奶名下的50%产权和其他财产即由其子女(法定继承人)和你(代位继承)。对奶奶的遗产,你和奶奶的其他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对于继承问题,能协商处理就协商处理,最好别上法院。当然,如果协商不成,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上法院。 以上建议希望能给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