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写借条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59:03
07年和父母借款买房,打了张借条,08年时父母搬家时找不到此借条了,我给父母又重写了张借条,但这时妻子拒绝在借条上签字,现在(09年)我和媳妇离婚了,父母想要回当初的借款,那这后来重写的借条上只有我一人签名,还是否有效?女方此时提出借条是假的,想让法院对借条时间进行鉴定,这种情况下,对我方是否有利?

补充:父母一审的时候胜诉,因为有录音证明女方承认向父母借过钱。但女方知道曾经借条丢过,是08年重新给补写的,所以他们向法院提出时间鉴定,来证明借条是假的,中院谈过一次话后,又通知我父母过两天到法院谈话,如对我方不利,会有哪些不利情况?

没事,只要你们有录音证明你们确实借过你父母钱就可以。
不用理那张借条,即使没有也没事。
另外即使你那张借条是补得,你媳妇没签字也没事。
你能证明你向你父母借钱这事实就一切OK了。
把实情告诉法院就可以了

借条有效,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你的妻子要承担还款的责任

07年和父母借款买房时如果是银行转账给你的,凭银行记录就有很大的证据作用。如没汇款单有旁证也行。而且你老婆也承认借过钱买房,现在要分财产就得把钱先还了再分。至于补借条也是法律允许的,你是在你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不是虚假的借款,夫妻双方有义务共同归还。

把实情告诉法院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