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在担任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后,为什么还要竞选美国众议院议员席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2:51:50
奥巴马在担任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后,为什么还要竞选美国众议院议员席位?并且是竞选失败后有点不甘情愿地担任参议员,为什么呢?难道众议员权利大?
3楼的说法,那奥巴马在竞选时也只是伊利诺伊州的参议员,一个州级的参议员也能竞选总统吗?

国会议员,无论是参议员还是众议员的权力当然比州议员大啊,而且可以积累政治资本和人脉

打个比方,你认为担任省人大的代表好,还是全国人大的代表好呢

美国有50个州,就有多少州参议员,只有一个国参议院、众议院,州参议员只有竟选国家的众议员再获的参议员才有资格竟选总统,从政不向上爬,那就不多见了。

美国会分参众两院,参议员每州只有一个,视为该州参与国家事务的代表,地位等同于州长。众议员名额按个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大州的众议员就多点,小州就少点。 各州都有多名众议员。

各种内部也沿袭了这种结构,各洲也有自己的洲内议员。这和我国各级政府都有各自的三套班子(只是级别不同)是类似的。

美国宪法虽然没有规定担任过何种职位的人才能竞选总统,但无一例外,参选的人都是担任过重要职位的有影响力的人士,一般是以前的总统,副总统,州长,参议员。

奥巴马只是资历很浅的国会参议员,能竞选成功是一个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