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属于轻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9:32:37
检验:一病历材料:刀砍伤致头痛、出血,左手中指出血畸形半小时,查:顶枕部有约6cm裂伤口,深达颅骨,左手中指掌指关节背侧有约8cm横行伤口,深及指骨,中指伸直不能,诊断:左中指肌腱断裂破裂伤,处置:清创缝合,石膏托固定四周。
二、检验所见:神清,右顶枕部见4.5cm×0.1cm横行创口,已缝合,左手石膏固定,左手背虎口处斜向中、环指结合部见5cm×0.1cm创口,已缝合。

是否属于轻伤,应当进行法医鉴定,法医鉴定是唯一的证据。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我是一名法医,希望能帮助你。

1、你这是摘抄了一份法医伤情鉴定书的内容啊,对结果有异议吗?你是伤者一方还是打人的一方?

2、如果是我面对这样的伤情,我会选择先不忙做鉴定,等伤情稳定后再做。

3、就伤论伤略作分析:头部损伤达不到轻伤“锐器创口长达8cm”的标准。

手部创口也达不到肢体“单条达10cm”的轻伤标准。

所以,如果非要目前鉴定,只能下轻微伤的结论。

3、为什么我这么说呢,因为这涉及到中指伸指肌腱损伤对手指功能的影响,而要确定其影响程度,则需要至少三个月以上才适合鉴定。

4、不知道我说清楚没有。

必须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