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人,离婚带一个孩子,户口在我母亲那,一直在外面租房子,怎样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17:42
我是天津市人,离婚带一个孩子,户口在我母亲那,一直在外面租房子住,我母亲那拆迁,我可不可以申请购买定向经济房.我母亲以她名义已经购买了一套,我没有正式的工作,孩子还得上学,这样的条件还可不可以申请购买

一. 什么是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
定向经济适用房是市委、市政府为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解决我市拆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四带”(带规划条件和户型标准、带开工和入住时间、带销售对象、带销售平均价格和最高价格)条件招标建设的,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定向销售的保障型住房。
二.那些人可以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
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房的对象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3年1月1日以后拆迁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
3)定向货币安置的拆迁户,拆迁补偿安置费中的房地产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
另:2005年9月1日后签订《天津市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拆迁安置补助协议》的家庭也可以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指1990年4月1日前建的、长期住人并落有正式户籍的房屋。
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持相关证件到拆迁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申请手续。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
三.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能否上市交易?
购买人在取得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才可上市出售,出售后不得再行购买定向经济销售经济适用房

应该可以,向街道申请共产党会帮你解决的。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