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公产房继承过户?懂的人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6:43:35
我现在居住的房屋是我的曾外祖父的名字(我的奶奶的父亲),从小我就和他(曾外祖父)一起生活已经20年,户口一直在他的名下,现在他已经过世了,并且我的奶奶也去世了。现在我想结婚,需要过户到我的名下,家里人没有异议,但是房管站需要公证处的公证,公证处房屋继承只能是承租人的配偶或者子女,现在都没有,(我曾外祖父只有我奶奶一个孩子),我爷爷的身体还挺好,但是他没有继承权,我就更没有了,希望懂的人能出个主意。
也就是说,先办理房屋继承到我爷爷的名下,然后再过户到我的名下,这个我明白了,非常感谢。但是我想再问一下,我爷爷能够继承这个房子吗? 毕竟我的曾外祖父的配偶及其子女都不在了。 他是不是没有继承权!

1、先理清楚继承关系
首先你奶奶继承你曾外祖父的房子,然后你奶奶去世后,你爷爷继承50%的房产,其它50%归他的儿女们及父母(若在世)平分。到你就更少了
2、“家中都同意”这个就好办了,首先让你有继承权的人都放弃继承,做个协议,那么你爷爷就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这样才有权利处置
3、这时候让你爷爷把房屋过户给你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