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教师该不该体罚学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2:28:18
要有正方论点,反方论点,例如:
正方论点:**************************
反方论点:**************************

正方论点:教师是教育者,一切活动都应属于教育内容,教育学生重在教育方法,而不能采取行政手段。学生犯错,教师只能采取适当的教育方法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体罚是属于当失去教育意义时的最终手段,具有完全的社会性质,校园是学生步入社会前的阶段,不应采取体罚。
反方论点:学校是很多人聚集的场所,有人的地方就存在社会性质,因为人与社会是共存的。也就存在管理的问题,管理众多的人,只靠思想教育是不够的,必须存在管理的制度,体罚是管理的一种手段,也是思想教育的保证,如果没有采取任何手段来限止学生违纪现象的发生,光靠三寸不烂之舌是绝对行不通的,毛泽东说过“枪杆子里出政权”,要想有好的管理,必须采取适当的体罚。适当的体罚能让学生知道:谁犯了错,就要接受犯错的代价,要不学生今后走出校园如何面对社会?

正方:体罚是不文明的体现,不应该出现在校园
反方:适当适量的体罚有助于学生成长

正方:应该,体罚是我国一项古老得可以申报世界遗产的教育传统。
反方:不应该,现在是已经是文明社会新世纪了。

话说这辩题有什么好论的,故意找正方的茬的吗?

正方:不该(辨论的几本就是正方关点) 反方:合理的体罚是应该的 我认为反方会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