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欧洲一个国的君主可以是好几个国的君主,但是国又不是一个国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3:31:30
我的意思是说,一个国王却是好几个国家的君主,但是几个国家又不统一,这我有点纳闷

因为欧洲的国王都必须是某个家族或者有血缘关系的人才能继承的,而不是如东方这样胜利者就是国王。所以欧洲即使有人夺取王位也只能邀请有继承权的人当国王。因此可能出现唯一享有继承权的人是另一个国家的国王的情况,此时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继承者成为两个国家的国王,或者他挑选一个自己的儿子继承那个国家的王位。

比如英格兰国王伊丽莎白一世去世后没有子嗣,唯一有继承权的人是她的侄子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八世,于是詹姆士八世继承了英格兰王位,成为英格兰国王詹姆士一世兼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八世。这种国家称为二元君主国。今天的英国依然是二元君主国,伊丽莎白二世仍然兼任英格兰和苏格兰王位。

这是因为欧洲的国家是以封建等级制为基础的,一个国家内部存在着司法独立的邦国(名字可能不一样,但性质一样),因此,在A国的君主兼任B国君主的时候,B国内部各个邦国和A国内部各个邦国可能并没有在经济、政治和婚姻上融为一体,因此,当这位君主去世或者去职的时候,AB两国又自然地分开了。

但当AB两国的君主长时间地是一个人的话,那么这两个国家也是可以合并的,比如1603年,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登基为英格兰国王,从此英格兰国王及苏格兰国王合并为一位君主。1707年,两个王国合并为大不列颠王国。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欧洲国家的国王同时是境内某个邦国的封爵,比如哈布斯堡家族的阿尔伯特一世(1298-1308)是德意志国王同时也是奥地利公爵。
这和中国古代君主与诸侯的关系大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