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行里一些规矩 不懂 提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8:18:43
我刚在法院拍卖拍得一所房子
拍卖之前法院并没有带我去看房子
然后当时我觉得那房子便宜就去拍了
拍了之后我去那房子一看 房子里面还住着房主的爸妈 房子是两间地基和着建房的 二楼以上全部隔墙了 1楼没有隔墙 这和我当初在公告上看到的房子根本不一样
请问我能不能退房的?如果我一定不要这房子我能通过走正常程序来退还我的保证金吗?
还有着保证金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如果我拍了房子不要我这保证金就全没了?
诚如二楼所说 法院公告上说24号早8点到25号晚5点之前 法院会安排发车带买房的人去看房 但是那天的时候我一直催法院的人去带我看房 法院说没事 我们法院办事你放心 保证房子给你 然后就一直没有带我去看房

关于拍卖物,拍卖之前你为什么不去看了?是你要求去看,法院没让,还是你自己根本就没要求去看?这个是有区别的,另外,关于法院拍卖声明上面,对那个拍卖标的的描述有没有关于房子情况的说明,即“瑕疵”说明,这个也是问题,关于保证金是否可以退回,这个要看你们怎么协商了,原则上如果你拍了,但是后来又不要了,保证金是不退还的,但是也需要看你退还的原因,以及和拍卖方、委托方的协商了,建议你搞清楚我说的几个问题,然后再跟他们协商。

1、不能退房,房屋的瑕疵应该在拍卖前了解清楚再做决定;
2、拍卖保证金,是拍卖人对欲参与拍卖的竞买人提出的一种约束性行为规范,是拍卖人对可能出现拍卖风险的自我保护措施。要求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对拍卖公司而言,是提出一项要约;对竞买人而言,同意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则是一种承诺,这种承诺属于保证按照拍卖人提出的要求履行的意思表示。
3、你拍了房子不要不仅失去保证金还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