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通缉已经5年了 我能和他离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3:33:18
丈夫04年4月因为抢劫罪被通缉,至今已经5年多了,还没有抓到。我可以要求法院对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吗?直接去法院要求离婚可以吗?
能请求法院对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但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的状况。对于在国外无法正常通讯联系的,不得以下落不明宣告死亡。
民法中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目的在于结束行为人的财产和人身方面的不确定性,所以你丈夫虽然是被通缉潜逃在外,也应是“下落不明”,所以能审请法院对其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只是对民事行为的效力产生影响,如果其被发现,仍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其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你老公是犯罪跑路的,当然不能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和死亡的,但是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这个法院是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