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到底有没有权利查车辆驾驶证和行驶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7:38:00

只要警察觉得有必要或者有充分的理由,就可以查看。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拒绝的,因为警察会说公民是有义务配合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所以,该法并没有限定只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查验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局可以委托下属派出所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因此派出所有权利检查车辆、车辆行驶证、驾驶员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

一般来说是不行的。因为对机动车及公路上的执法活动是公安机关交通警察部门分管的,派出所是不管辖这方面的。但派出所干警在执行封路、安保等任务期间,执法干警是可以对过往车辆进行查看驾驶证、行驶证,并对有嫌疑的人有权进行扣人扣车的。

非常明确,无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权。而且,这绝对不可能委托给派出所的。二者的关系就好比,高级人民法院的刑庭不可能委托中级人民法院的民庭来审理案件一样。

正常情况下没有权利查看,只有在接到授权的情况下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