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收容教育方面的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3:07:45
河南省,被收容教育的人员减刑的条件是什么?这有没有一个详细的规定,收容教育的审批程序是?被收容人员怎么请假?探家?

收容教育是不是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规定?
就是收容教育,不是劳动教养,有收容教育决定书,我要问的是收容教育方面的资料,谢谢你的回答

1、收容条例已经废除,何来收容?

2、你说的是否是劳动教养?如果是劳动教养,就不会有什么“减刑”问题了:减刑是指经法院判决确定有罪并判刑后、在监狱服刑时表现较好的可以减少刑期,劳动教养的没有这个问题。

3、如果是劳动教养:由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一般由公安或政府人员组成)、劳动教养机关实施。

4、不是一个地区一个政策。
目前依据的法律规定有:
(1)国务院1982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
(2)司法部颁布的《1992-8-10 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