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系中,为民法上债的关系的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2:45:36
下列关系中,为民法上债的关系的是( )。
A、甲对乙予以关照,乙对甲所欠的人情债

B、甲与乙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所形成的关系

C、甲死亡,其继承人乙丙对甲的遗产形成的关系

D、甲向乙购买房屋而形成的买卖关系

D、甲向乙购买房屋而形成的买卖关系

  1. 民法上的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 我国民事立法是把债作为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予以规范的。进一步说,民法上的债,泛指某种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 民法上债的关系是指一方享有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而他方则负有满足该项请求的义务。

    (1)例如,在买卖关系中,买受人有请求出卖人依约交付出卖物归其所有的权利,而出卖人则相应地负有将出卖物交付买受人归其所有的义务。在债的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称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债务人。

    (2)生活中的合种合同关系、致人损害而引起的赔偿关系等,都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因而都是债的关系

C.既然继承了,还应承担相应的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