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婚外有孩子算重婚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4:03:59
已婚男人,婚外有二奶,基本每天都会和她一起一段时间,晚上大部分时间是回老婆身边,并且和二奶生了孩子,法律上构成重婚么?
他很谨慎,对外跟二奶并不以夫妻名义,可能是说女朋友吧,他不想离婚,虽然我也不想,但是他却也不能放弃外面的女人和孩子。如果我要求离婚,我可以分到他大部分财产么?他算是普通的有钱人吧

你要是离婚,会多分财产的,孩子就是他们犯罪的证据,你应该去法院咨询一下,真可以孩子都他有了你才知道,还有那个贱女人,你老公很有钱吗,能让他为他无名无分的生孩子

  男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有子女。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是否构成重婚要看他和二奶是否是以夫妻名义对外同居生活的,这方面的举证责任较重。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
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
(法复〔1994〕10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4〕135号《<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前后发生的事实上的重婚关系是否按重婚罪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不算吧,不是很了解。不过重婚应该是结第二次婚才算吧

不构成...
这也许就是法律上的空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