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借钱后失踪了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3:52:39
别人08年1月问我借了一万块钱,至今未还,近两年,找不到他本人.有借条和身份证的地址!有何办法能讨回这笔钱?
假如打了官司,还是找不到他人怎么办?
(他身份证地址住着他的父母和哥哥,还有他的小孩.他家里人凶的要死.说他们也找不到他!有本事让我去告他!)
真郁闷!

1、一楼朋友说法有误:他已经成年,他的债务就只能由他自己或是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他和妻子共同偿还,但他家人没有为他还债的法定义务,除非他家人自愿代他偿还。

  2、你有借条在、他留下的身份证信息也是真实有效的,因此:他的失踪,不构成诈骗、只是经济纠纷,你向公安报案也很可能不会受理,因为公安无权插手民事纠纷。

  3、“有何办法能讨回这笔钱?”:找到他的财产线索、然后到法院告他索要。此外别无他途。

  4、“假如打了官司,还是找不到他人怎么办?”:
  (1)找不到他人没有关系,只有他的身份信息都是真的,法院就可以立案、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并判决,你肯定能赢。
  (2)但问题的关键是:判决后你是否能拿回钱!
  如果你现在能找到他的财产的线索:可以在起诉前或时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防他家人转移他的财产,这样法院判决生效后,就可以立即执行所保全的财产,你可以及时拿回自己的钱。

  所以:找不到他人没关系,但能否找得到他的财产才是关键。

  5、建议:
  (1)先看看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期限,你在2010年1月前都可以起诉;如果借条上写明了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应从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计算2年。
  你的借款时间是08年1月,现在应当是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
  (2)先查找一下他是否有自己的财产,包括他家的房子或车辆是否登记在他名下、他是否有存款和存在哪外银行等。
  (3)如果找到了他的财产线索:尽快向法院起诉、然后申请财产保全,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4)如果暂时找不到他的财产线索:你也应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他,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你就丧失胜诉权,再告他法院很可能会驳回。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后,判决生效后找不到他的财产来执行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待以后任何时候发现他有财产了再申请恢复执行,这样就不必再担心诉讼的2年时效和申请强制执行的2年时效过后无法请求法院保护你的权益了。

1、对于以真实身份真实借据所发生的债务关系,不构成诈骗罪,如果借据或身份有假可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以诈骗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