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老公在日本的公司怎么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5:11:40
我要和老公离婚,夫妻主要财产除了房子外就是老公在日本开的一家公司,他掌握80%股权,是婚后买的股权。

老公目前还是中国国籍。还有就是,听说要我举证,还要在日本做公证,认证,是不是我要去日本找个日本律师才行?

《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Convention on the Taking of Evidence Abroad in Civil or Commercial Matters),简称《国外取证公约》,1970年3月18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签订,1972年10月7日生效。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
  依据上述公约及司法实践经验,涉外事务取证方式有二:一是申请法院通过中国驻日使领馆以非强制方式调取日本相关公司(株式会社)登记资料;二是自行委托当地法律服务人士(律师)调取相关资料并经当地公证或中国驻日使领馆认证后提交中国法院。
  另有几点值得注意:一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离婚要慎重,自己决断更应以此作为依据;二是国内现行法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在平等分割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三是法院应按“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确定由谁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则应依法支付抚养费;四是地域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应向被告住所地(户籍地址)法院起诉;五是本案有涉外因素(财产方面),若金额巨大则可能达到重大涉外案件标准,一审将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起诉时建议先不考虑这一因素,直接向基层法院起诉,再由法院决定级别管辖。

看来你家的诉讼标的不小,我建议找个好的律师事务所,收费可能不低,但我想最终你会觉得值得!现在不用找日本律师,等到时候需要的话再让中国律所联系就行

日本的公司日本告,中国的法院管不到。
不要混淆

,我建议找个好的律师事务所,收费可能不低,但我想最终你会觉得值得!现在不用找日本律师,等到时候需要的话再让中国律所联系就行旧调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