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建国后便抛弃了“农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2:40:01
难道事物都难逃狡兔死,走狗烹的规律

清华大学教授论“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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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农会
1950年,第一届农民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40余人,大会选举阎钧为县农会主任(兼),肖新锦为常务副主任。区、村农民协会设主席、第一、第二副主席、秘书、组织委员、宣教委员、生产委员、人民委员、委员。组织系统为:县农民协会代表大会——县农民协会执行委员会——区农民协会代表大会——区农民协会执行委员会——村农民协会代表大会——村农民协会执行委员会——农民协会小组。<BR>
区、村农民协会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区三个月开一次,村每月召开一次,特殊需要可以临时召集。村以下农民协会小组由会员30~50人组成,设正、副组长。全区农民协会代表由村农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农会代表由会员选举产生。<BR>
建国后,农会组织是全县最早成立的群团组织之一。在农村土改,建乡等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时村农会主席与正、副村长并列,属半脱产干部。土改工作中,分田地、划成份等具体工作均需征得农会的基本意见。1953年后,随着建乡和建立互助组,农会作用逐步减弱,连同其组织机构而逐渐消失。<BR>
1966年1月29日至2月5日,四清工作队进县前夕,第一届第二次贫下中农代表会议在城关召开,到会正式代表482人。列席会议的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队党支书、公社干部398人(县直机关也派员列席会议)。会议组织代表学习《毛泽东选集》,交流工作经验,并由钟德标作“关于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会议未产生常设机构。<BR>
1969年4月,成立长汀县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委员会(以下简称贫代会)。县、公社、大队三级均设贫代会常设机构,贫代会设正、副主任及委员。贫代会参与公社,大队的日常行政工作。有关知识青年招工、招生、参军等均须贫代会讨论推荐。1970年以后,公社大队的贫代会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