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受伤是否算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9:12:30
我公司一员工下班后冒大雨骑摩托车回家(无车牌,无行驶证),离开公司前,其他员工对他进行过劝告,当事人没听,最后在路上摔断了腿,并叫公司按工伤赔偿医药费。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算不算工伤?谢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员工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有可能是工伤。自己摔伤不算工伤。

算的,工伤范围包括在下班时间的机动车事故。1.6说的就是你说的情况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算 你都没证

不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