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按犯罪处理,这样的情况会不会对以后有影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3:48:18
我有一个弟弟,前段时偷了同学1200元钱,同学马上报案了,第二天他想了想不对就把钱还了人家。但派出所已经立案了,被偷钱的同学也想帮他不把事情闹大也帮不了了,想了想还是去自首了,结果去了后办了个取保候审交了5000元。没办法就在当地请了个律师,律师也挺好,就暗箱操作了一下,找关系请客律师说不按犯罪处理了,律师让他放心,让他等结果就是了。但是事情过去两个月了,还没说怎么着,现在就怕到时候会弄个行政处罚什么的,怕是不是会对自己的以后政审有什么影响,敬请高人细细分析一下,这种情况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做,不胜感激!!

我来说几句:
  盗窃5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了,怎么会是民事案件呢?本来你朋友确实是犯了盗窃罪,但是不视为犯罪,从法律上来分析,有两个原因:1.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2.你朋友自首了,这是法定可以免除处罚的,前提是你朋友犯的罪比较轻微,而从你给的事实来看,也确实符合“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要求。
  我很是觉得那个律师把你给忽悠了,骗钱他到是有一手,这案子就算开了庭你朋友估计也还是个无罪释放。
  现在问题是,会不会被行政处罚,本来是会的,但是现在看来是不会的了,原因很简单,不视为犯罪并不意味着不是违法行为,但是根据“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以刑事诉讼程序处理结案的案件不得再由行政程序处理,问题是公安机关都是人才,他们依职权把案件撤销了,就以为案子算是结了,说白了就是刑事程序走一半,回头该走行政程序的时候把行政程序给抛弃了。
  不过这问题也有另外个说法,可能公安机关以律师的“活动”和“被害人”的谅解为依据视作调解结案了,也就是说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了。
  反正事情过了两个月了,怕什么,一切都过去了,我老头是搞公安的,建议你要你朋友以后注意点,貌似行政处罚也会留案底的,至于影不影响政审又得靠关系了!

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并不是最终处理结果,你弟弟涉嫌盗窃的犯罪事实仍然成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因此,公安机关会在一年内对你弟弟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起诉。
现在,不是行政处罚的问题,建议你们还是早点活动,争取在公安机关撤销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一般不会这样做),或者争取检察院免于起诉,还可以在法院争取判处缓刑。

如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和有关单位,这样的情况不会对以后有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