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用行政法的理论评析“东莞490次违章”事件?跪求!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2:41:29
短短六个月内,东莞一辆小车竟创下490次交通违章纪录,堪称东莞史上最牛的违章车。

据《东莞日报》报道,这辆广州本田思迪小车近日被东莞洪梅交警大队交警在执勤时查获。根据广东省公安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记录,该车的违章记录达490条,占了13个页面。最早的一次违章记录是今年5月,之后在东莞洪梅、望牛墩等路段疯狂违章。六个月的时间里,该车违章490次,其中包括了超速、冲红灯。据记者初步计算,仅超速50%的,就超过了200次,还有不少是超速100%的。在限速为60 公里的望牛墩路段,该车被拍得的时速为145公里。

据悉,该车司机沈某是四川人,该车是他从老乡处借来运货的。其违章行为早就引起交警注意,但却一直查不到该车的资料。原来,司机在车牌上贴上白纸,把“粤SDB726”改成“粤 SBB726”,逃避交警检查。

经过核查,该车罚款共达到23.9万元。而广州本田思迪价钱为10多万元。交警已经查扣了该车,但是,司机沈某迟迟不来领车。“罚款比车的价钱还高,司机估计不想来领车了。”一交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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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或者是怠惰,对于这种多次且严重的违法交警部门有义务及时制止,而且这也是可以实现的。
二是行政机关采取的处罚措施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不符合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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