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和单位解除合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5:37:27
请问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基本工资还是每月发到手的工资?如果工资没到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如果法定假日没有休息和补偿,是否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分不多,请各位多多帮忙!

工资的最低标准并不是一样的。每个地方都不相同。你应当上网查一下你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当然是指基本工资。不是发到手的工资。
如果不达最低标准,那么你是可以主张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另外可以举报他们,这是不允许的。
法定节假日的工作而没有补偿,是没有说可以解除的,但是这也可以认为 是用人单位的一种错误,那也是应当可以认为可以的。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可以这么认为是没有及时足额的支付报酬了。
但是这个可以向仲裁委员会主张支付足额的。申请仲裁就行。

每个城市的规定最低标准,各地都有差异,北京最低工资800元;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没有足额支付工资或加班费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个问题: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实际工资,实际工资不仅包括你拿到手的工资,还包括各种福利,如保险等。第二个问题: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是可以随时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但要提前30天告知用人单位。还有,你们单位没有在法定节假日休假,你可以在辞职时提出要求单位补偿。

每个城市的规定最低标准,各地都有差异
单位没有足额支付工资或加班费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