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认定的关键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5:35:56

挪用公款罪认定的关键之一是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其次是具有以下的挪用公款情形之一: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

挪用公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犯罪行为。具体包括一下三种行为:第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第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第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
这就是认定此罪的关键,个人观点。

构成此罪的关键在于是否挪用公款私用,或者是否私分公款以及挪用公款所得的利润等,刑事惩罚的范围目前还未扩展到挪用公款公用。

构成此罪的关键在于是否挪用公款私用,或者是否私分公款以及挪用公款所得的利润等

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行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对象则是公款,其责任形式是故意,且具有非法使用公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