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6岁,无生育能力。老公45岁,有一个17岁的儿子(他前妻所生),我们还能领养孩子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2:40:16
虑到老公比我大9岁这么多,而且他的健康状况不如我好,所以担心将来他先我而去,那我就太孤单了。他和前妻所生的儿子虽然和我们一起生活,法律上也是我的儿子,但性格比较冷漠自私,而且毕竟年纪大了,和我不容易培养感情,所以想领养一个孩子,但不知我们这样的条件是否能领养?请高人指点一下,谢谢!
补充:我俩都有工作,生活稳定,经济尚可。

你的配偶有子女,所以你们不能再收养子女。
《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可以领养.....不过要交社会抚养费

不可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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