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我在淘宝网上面买到了一个东西,是货到付款,但是送到我家的时候,我不要了,我有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5:17:45
我在淘宝网上买了一个东西,事先并没有付任何的钱,送到我家的时候,我不要了,请问我会因此而付什么责任吗?这算违法吗?卖方可以要求赔偿吗?邮费应该是我出吗?希望可以回答,多谢!

要看你买家的条款是怎么样的了,如果有无条件退款那你就没有关系,如果没有那你就不能不要了。

你购买了货物就相当于和卖家鉴定了一个买卖合同,但你如果没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就算是违约,卖家当然也可以告你让你赔偿,不过要看什么货物了,不是贵重的东西告你卖家也划不来,所以你可能没啥事。不过对卖家来说退回去的货物还得出一次邮费,等于损失了双倍邮费,这是诚信问题,你要真不要最好把退回的邮费掏了吧。

没有什么 就是你在淘宝的ID废了

在单位的名誉废了

不用付什么责任啊,网上购物就是那样,你看不中是可以退货的。
退货的邮费就得你来出了。

你要把钱打到支付宝上,也就是淘宝的一个支付软件。等你收到货后,满意了点确认付款,第三方软件才会把钱打到卖家账上。如果你不要了,一般来说卖家会要求你付邮费。 如果卖家不结束交易的话,第三方软件也不会把钱还给你。这时你要在淘宝上申请退款,同样卖家不同意你申请,退款也不会打还给你。
也就是说你要和卖家说好,一般来说卖家是不会白花邮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