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认定程序及工伤的诉讼期怎么判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7:01:27

工伤认定的基本程序: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决定是否受理;
4、调查核实;
5、当事人举证;
6、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书出来后,如果单位不主动给予工伤赔偿,则应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为1年,自签收《工伤认定书》之日起计算。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坚定为职业病,单位应当在三十天内,向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到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所需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职工亲属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诉讼时效:
《工伤保险条例》只规定办理工伤保险的程序期限,没有规定诉讼时效 。
因工伤保险引发的争议,应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