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在线等,关于消防烟感器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8:50:53
我租了一个门面48平方。只有一层楼,是单独的门面。由于空间较高,吊顶的时候把喷淋安装在了吊顶下面。却忽略了烟感器的问题,烟感器在门面最高处,现在顶已经吊好了,物管却找我麻烦,说烟感器没有放在吊顶下面。要重新安装。我晕,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上不到屋顶去,要上去就要破坏吊顶,。请懂行的朋友来支支招,消防法里面有这条规定吗?必须要把烟感器弄下来吗?

很简单的问题。
06看开始,公安部就一直在推广独立式的烟感器。
你重新去购买几个独立式的就可以了。价格一般在100元上下。。。
独立式的跟装修没有任何关系。只要安装上电池,用泡沫双面胶一贴,贴到天花板上就可以。
你是店面,用这种就完全可以保证第一时间发现火情。
当然,你没有权力去拆除或隐藏原有的消防设施,这是消防法明文规定的。否则可以处以5000到50000的罚款。

你可以找个电工 帮你再重安装一个 把以前那个电线断了不要 重新安装一条线接上 至于烟感器的编码 你就找物管看他们知不知道那个是多少号 继续用那个号码就行了 很简单 不是你想的那么复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结合你目前实际有如下相关规定)
3.2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3.2.1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与保护对象的等级相适应。
3.2.2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具体部位可按本规范建议性附录D采用。
8.1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和布置
8.1.1 探测区域的每个房间至少应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8.1.5 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