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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4:22:14
昨天我和一个同学发生了矛盾导致打架最终我用刀刺伤他(5刀不是要害医生说并不危险),现在他的家属想要报警他17岁我18岁如果他的家人报警的话我应该要负刑事责任请问我大概是什么罪名最高和最低刑罚是多少?
另外此事是对方先挑衅也似对方先动手但是我动了刀子,事后马上我便将他送进了医院医药费现在也是我付的。

广东胡律师:

你满了18岁如果对方经鉴定为“轻伤”的话,不管是不是对方先动手,你是要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不仅要赔对方的医药费,还要承担3年以下刑事责任。

如果能不报警 最好私下解决

如果报警后 也可以让对方撤销诉讼

如果对方坚持的话 那你顶多是误伤 不过鉴于你刚18岁 且对方先动的手 最高刑罚应该在拘禁半年以内

你如果已满18周岁,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涉嫌罪名是故意伤害罪。该罪名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至于对方先挑衅及你送其进医院,只是量刑时一个酌定的情节而矣,不影响对你行为的认定性质。

治安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