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问题,懂相关法律的大侠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1:25:56
我父亲于去年八月份出的车祸,腿部受伤,至今部未拆钢板,刚想处理事故却突发心脏病猝死,现在肇事方要求经法院处理,我们能否得到应有的赔偿。之前我们定了十级残,钢板不拆了是否也应该给我们后期治疗的费用。

你好!
你索赔的时间范围是:从你父亲发生车祸到你父亲去世这一段时间。
你索赔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如果致残了,其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当然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了,您的父亲去世了,法院审理的官司就终止了,但是作为继承人您可以另行诉讼要求您的损失。同时,因为受害人不在了所以后期的治疗费用当然就不存在了,灭失的费用向法院要求,得不到支持的。

后期治疗的费用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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