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这篇文章的大概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1:21:21

孟子提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加以论证

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
舍生取义

舍生取义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那么只有舍弃鱼而选择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那么只能舍弃生命而选择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事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手段不能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有什么方法不能采用呢?之所以这样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有人不用,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躲避灾难,有人不做,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不仅是贤明的人有这样的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明的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了就可活下去,得不到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饥饿的路人不肯接受;践踏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高官厚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他,这样丰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因得好处而丧义),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子与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种做法就叫做丧失了本性。

《鱼我所欲也》
作者: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