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配问题,求高手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6:07:06
求高手解答一个问题:
爷爷和奶奶以前住在公房里,每月交房租,后来爷爷过世,子女没有分遗产,因为当时爷爷没留什么钱,房子也是公房,房子仍由奶奶居住和交房租。过了几年,公房要卖,奶奶就用自己的钱把它买下了,产权证是奶奶的名字,请问这房子究竟是奶奶一个人的私产,还是要通过继承法,和子女分呢?因为爷爷过世的时候,大家没有分遗产。
我不是要图谋奶奶的房子,请各位大人勿激动。就是想知道我奶奶对房子由处置权吗?需要子女的签字认可吗?因为有种看法,这房子是爷爷留下的,该按继承法,来分这套房子,但当时这房子还是公房,国家的,收房租,爷爷过世后,才卖给了奶奶,产权证是奶奶的名字。

这个问题很简单。

第一,为什么爷爷去世的时候没有分遗产,因为当时房子不是个人财产,而是公房,没有产权证,无法作为遗产。

第二,该房屋而今已经有产权证了,由奶奶出资够得,房产证名字是奶奶的,表明,奶奶是这套房子的全产权人,对该房屋的处置、分配、收益有完全的自主权,不需要通过任何人的签字认可。

第三,涉及到该房产的继承问题,如果有有效力的遗嘱那么按照遗嘱来处理;如果没有,那么就按照继承顺序来处理。《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你想这个干嘛?

自己拼来钱再买套不够你住么?

说难听点,你奶奶不过世,房子谁都不能动,过世了,要看你奶奶留下的遗书或遗愿,把房子继承给谁,就是谁的,分分分,分的是你奶奶的身子,是你奶奶的命!

你奶奶的产权房,就是房子是你奶奶的个人财产,无论怎么处置,都是她个人的事情,与包括子女在内的其他人都没有关系。
只有私人财产才有继承权,才有继。你爷爷在世时,还是公房,不存在继承权问题。

从法律角度来讲,你如果你想拿到这个房子,在你奶奶过世前,找一个律师做一个遗嘱,把房子转到你名下。要是等你奶奶过世,那没有遗嘱,只能根据85年的继承法来进行分财产了,根据继承法,第一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我给你官方网的继承法,你对照看下!不明白的在线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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