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大家一个关于房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2:41:12
我继母和我生父在结婚后共贷款买栋房子,我和他们共同还贷款,户名是我的,以后在我继母不同意把房子给我的情况下能强制给我么?怎样房产才能是我的,麻烦有识之士告知,最好是律师朋友,拿不定对错的答案就不必了,谢谢。

1、原则上证明房屋的归属,以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准。但是本案,虽然房屋产权证所有权人是你的名字,可事实上是你们三方共同出资购买,你们三方对该房享有共同的所有权;
2、三方对事实上出资不予认可,导致该房产产权归属发生争议的,那就需要你的继母和生父提供相反的证据来证明购房时是已经出资了的,如果举证不能时,则你的继母或你的生父可能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3、为避免日后发生争议(特别是你继母有亲生子女时),又防止违背良心而作出错误的选择,本律师建议你:做通你继母,也包括你生父的工作,让他们共同(必须是共同)为你写一份赠与协议或立一份遗嘱,这样就两全其美了!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不能强制。
你继母是产权人之一,产权是依法受保护的。

你说户名是你的,那房产证上如果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那房子就是你的,你有完全产权,与你继母没多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