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2:53:32
由于2008年度,我司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对未达到起征点的员工没有进行O申报.造成年度汇算清缴工资薪金与个人所得税申报年度的薪金总额相差很大,现在税局要求我司写情况说明.

主管税务局要求贵公司写情况说明,其目的是将贵公司的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已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额进行比对分析,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质量,规范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杜绝将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在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又少扣缴个人所得税现象发生。

因此,贵公司应当在下列几方面给予说明:
1、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足额扣缴了个人所得税;
2、是否存在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在福利费或其他科目中列支而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3、有无按照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的情况;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是否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
4、有无隐匿或少报个人收入情况;企业有无虚列人员、增加工资费用支出等情况。

税局嘛,尽量少惹哦,不要因为一个个税引得他们来查帐,可有你们受的,所以一定要思想上一定要认真对待。
情况说明你就分成情况说明和附件两部分:
情况说明就是首先表明你们的态度:因为什么业务知识不熟,造成了什么时间什么员工多少薪金遗漏申报,把大概情况说一下。后面就是检讨和保证。诺~~税局见你们还是比较有诚意的,能知错就改,还是好同志嘛,就不会对你们太苛责了。
然后就是附件:把真实应该申报的人员名单、工资、应纳税等按月份一 申报表形式整理出来,注意12个月的工资总额要跟你们年度申报的薪金总额保持一致。

做到这个,就是罚款也不会有多少。一般情况下,完全不申报,超一个月是罚50元(广西南宁),而你们每月对超2000的还是及时申报呢,比完全不申报轻多了,所以应该不是很严重的事,总之就是尽量配合税局工作。

1.你要把具体有多少人是0申报,具体因会计人员的误解未进行申报的情况说一下
2.你可以把2008年度未进行申报的明细提供给税务局,这个总金额加上已申报的应等于总额.

如果不存在补税的情况,是没关系的,最严重后果定你的一个未及时申报的处罚2000元

只要没有做假账,你直接写个情况说明就行了,不怕的。他们也就是了解下情况,对你们发生的数据差别做一个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