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的不明不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0:31:47
我公司于05年申请了商标“大明”且拿到注册证,07年又以相同公司和另一个公司共同申请商标“大明金粉”,现在大明金粉被驳回,为什么?不明白

那肯定是驳回的哦,商标法上有规定,一个商标只能是一个申请人所有,您05年申请“大明”批了。但后来您公司和另外公司共同申请"大明金粉"虽说您们是一起的。但是商标共有人变化了。
如果您也想要“大明金粉”给批下来,那也只有您们公司自己申请也才可以批下来。因为商标审查时,发现之前和现在的商标不是同一个共有人的了。因此商标归属也就不一样了。商标局审查员肯定不假思索地直接给“大明金粉”无效的。

05年商标“大明”归您公司所有;07年商标“大明金粉”归您公司和另一个公司所有。
您看有变化了吧!
商标局就因为这才给您驳回的。

前者商标注册人只有你一家公司,后者为两家公司,虽然你也是共同所有人,但是法律上两个商标属于不同的主体。自然要被驳回。
前后两个商标注册人完全一致的,才不会被驳回。

您好:

您没有明白的关键:虽然两次商标申请都有您,但在法律上

来说第二个申请为共同申请,前后两个申请人已不是同一个。

而且您前后两个申请的一定是相同或近似行业。

现在您要做的就是统一前后两个注册申请人!

如果您还有任何关于商标方面的问题记得百度HI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