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没收入交的增值税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1:15:18
我们公司7月份成立,国税要求没收入也要缴增值 税,所以我就暂估了收入共有4000块,(都没开票哈),11月我们去代开了一张增票3500(价税合计),开票的时候我也是缴了税的,现在我是想问我是不是多缴了税,而且我这之前暂估的收入应该怎么做才可以冲掉了,,如果不冲,我不就需增收入了???很迷茫
如果我开增票,开3500的,不用缴税嘛,直接说我之前已经报税了,这样不行吧

税务局要求没收入也缴增值税是违法行为。

但会计上可以看做是你们预缴了增值税;即: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你们应该是小规模纳税人)

在月底或者代开票时,要求用预缴税款抵应缴税款。不过你在税局代开票时没有要求抵,只能在月底结算时抵。比如你有开普通发票或者不要发票的销售收入3000.00(不含税),月底结算应交税收入是65000.00,已预缴收入40000+3500,本月申报时不缴税,留已纳税收入500下月抵税。

首先说明,在税务局代开的时候他们不管你是什么情况,反正代开就得缴税,这个没什么可说的。
然后说7月份的暂估收入,也就是无票销售4000块,肯定是虚增收入了,这个你可以在以后的月度里做分录冲掉这些,不足的就留到次月再抵,抵完为止。在月底的税务报表中,将冲减部分录入到无票销售项中就可以了。
有一点很纳闷,7月份的事情,你到年底再做帐务处理,感觉有些不好说吧,呵呵。

是多交了,你前面暂估了4000的收入, 开票时就应该冲那4000的收入,再计3500的收入的,现在你只做了一笔业务,却按7500的收入交的税。

如果以后还要经营,再实现收入时先把暂估的收入和估提的税金冲红了,再按实际收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