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伍退学费盖章到哪里去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2:53:01
大学生入伍退学费这个事。学校的章盖完了 。武装部的那个章等通知出来就能改了 。但是后面那三个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和市级以及省级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章我改去哪里盖啊 ?难道说是要我自己跑到县里再跑到省里一个一个区盖 ?还有都不知道地址在哪里。知道这个怎么办的说下吧。谢谢
2L的。这个我知道了。谢谢,不过我想知道的是现在我这里有两张表。说是一张到时候给学校一张给我。我现在武装部的章和县 市 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章还没盖。我是直接把表给武装部,让他们把剩下的章全盖了还是只盖武装部的章。剩下的我再找管理中心盖?还是武装部直接找管理中心盖啊 ?

我也是今天才在网上找到的,发给你看看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有用的话顶一下。呵呵!
  第八条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代偿:

  (一)每年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二)每年6月30日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三)每年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四)每年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五)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六)地方高校和中央部门高校应在收到上述材料10个工作日内,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地方高校应征入伍毕业生的材料由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收到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央部门高校报送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和审核工作,确定当年应征入伍高校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