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一些法律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1:03:10
请问用工龄购买的单位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协议上写了该房子归女方所有,但是男方后悔,是不是可以更改协议(但是双方不能达到共识),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最好是咨询律师,或者买一本婚姻法自己看看啊...我本人觉得,是属于共同财产,而且,协议书在一定期限内是可以更改的!!!
要知道更多,还是咨询或者看婚姻法;既然你很急,就去咨询专业的法律人才吧,百度里说的什么东西基本都没有法律依据

用工龄购买的房产属于福利房,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产权,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签好后,去办理离婚登记了么?如果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原则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双方到法院诉讼离婚,在审判时,可以将离婚协议作为证据提交,有些地方的法院也会参考签订的离婚协议做出判决。
所以说,如果答不成离婚协议,那么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首先!先确定你的房屋性质!所有权是不是100%,如果是企业一部分,个人一部分!该房屋的纠纷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只能通过企业调解!房屋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购买的,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其它约定的除外!可以要求解除原协议,但按照多年的经验来看!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你要主张的!

对该问题并不难解决,现为你提供以下法律规定及本人的处理意见,仅供朋友参考: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日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